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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中学关于印发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

作者:郑州7中 发表于:2015-12-29
各年级、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党政正职请假,按照《郑州市教育局离郑请假制度》(郑教办【2015】76号)规定和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二、学校副校级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处室、年级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同时应明确处室、年级工作的临时负责人。
四、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行政会必须提前向校长请假并报办公室。
五 、请假人应填写统一格式的《郑州市第七中学请假(出差)审批表》(郑州七中校园网http://www.turb0js.com>初中部或高中部>下载中心中下载),一式两份,请假时由本人签字,并报相应校领导审批。经领导审批同意的审批表,一份报办公室留存,另一份交会计室作为报销依据(因公请假需要报销的)。
  六、请假时,应当面向审批领导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电话请假、不请他人代替请假;确因突发事情或临时工作的,可向领导进行电话请假,并尽快补办请假手续;严禁事后请假,补办请假手续。
  七、各处室、年级负责人出差以及下班后时间,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或留下其它联系方式,保证迅捷的信息联系。
八、假期结束未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续假。
九、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郑州市第七中学干部请假(出差)审批表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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