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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七中关于建立教师层级攀升机制的指导意见

作者: 发表于:2010-12-20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以及《郑州市教育局名师工程建设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的需求,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郑州七中关于建立教师层级攀升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培养目标

建立我校教师层级攀升机制,并通过机制的运行,搭建一个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平台,选拔、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名教师和高水平教师,为我校多出各级各类名师、杰出教师,乃至教育名家提供后备军。

学校教师的层级攀升体系中,依次为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三个递进级别。其中,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为第一平台,名师由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中选出,首席教师由名师中选出。

三、参评办法和程序

教学一线的教师全员参加初选,三年一轮。评选采用积分制。

(一)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名师、首席教师的产生办法

1、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的产生办法

教龄8年以内的教师参加教学新秀的赛课评选活动,教龄在8年以上的教师参加骨干教师的赛课评选活动。主要依据公开课赛课成绩,参考平时的教学效果和成绩,分别评选出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

2、名师的产生办法

当选的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进行新一轮的赛课,参考各项业绩积分和民主评议结果,评选出名师。

3、学校首席教师的产生办法

学校成立答辩评审委员会。当选的名师,通过现场答辩,由答辩评审委员会评议产生出首席教师。

(二)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名师、首席教师的参评积分项目

1、公开课比赛

每轮次的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教学新秀的赛课评选活动,第二学期,进行骨干教师的赛课评选活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名师的赛课评选活动,第二学期进行名师、首席教师等公开课的展示活动或举办各类讲座活动。

2、其他业绩积分

(1)获奖论文、成果积分

(2)各种辅导获奖积分

(3)各类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获奖积分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积分

四、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条件

教学新秀和骨干教师、名师、首席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3、有良好的师德,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层级教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学新秀:

1、工作认真、治学严谨,能虚心求教,乐于奉献,勇挑工作重担;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得到学校师生尤其是教研组老师的认可,能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师生评价满意率80%以上;

3、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较扎实,积极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公开课、展示课或汇报课等;

4、能独立承担学科竞赛或比赛辅导;

5、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和教育科研能力。

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骨干教师:

1、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完成一轮或者一轮以上高中循环教学工作,并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师生评价满意率80%以上;

3、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或课程标准。积极承担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独立承担学科竞赛或比赛辅导;

5、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6、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对青年教师关心爱护,积极进行传、帮、带工作。

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三)名师:

1、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改革创新意识,有个人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所教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2、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起表率作用,具有指导、引领年轻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3、积极承担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

5、独立承担学科竞赛或比赛辅导;

6、师生评议,满意率达85% 以上;

7、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并有至少二届高三毕业班经历。

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四)首席教师:

1、具备系统而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对学科教学有个人独到的见解,在同学科教学中有引领和指导的作用;有鲜明的教学风格,在郑州市教育界有较高知名度;

2、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得到青年教师的认可和拥戴;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

4、能独立承担学科竞赛或比赛辅导;

5、师生评议,满意率达90% 以上;

6、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有两届以上高三毕业班经历并都超额完成了学校管理目标。

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者荣誉称号。

(1)存在抄袭论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有《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惩戒》中列举的行为之一者。

五、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的管理办法

1.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的职责:

(1)榜样示范、专业引领。名师、首席教师每学期上示范课不少于一次。名师每人每年带徒1人,首席教师每人每年带徒弟两人。

(2)积极进行教改实验:各层级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名师和首席教师积极承担或带领本组教师承担省市、学校学科专题研究、教改实验和教学科研任务。

2、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的考核:

学校对各层级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并实行年度考核,优存劣汰。考核的主要方面有:

①师德:由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相关教师或干部群体的评价提供考核依据。学生评价连续两次低于90%者,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

②教育教学业绩:能够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高招考试学科成绩优异,能很好的完成目标。连续两次完不成教学指标者,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

③积极围绕学校发展、教育教学实际,能够向学校提交有价值、具有可行性的研究成果或相关课题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3、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的待遇:

(1)学校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实行倾斜政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等条件,在时间上保证、经费上支持。

(2)学校对教学新秀、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优先组织各层级教师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

(3)连续三届被评为 “首席教师”者,学校将授予“终身首席名师”荣誉称号。

(4)“首席教师”作为校内挂牌教师,可接受校内任何年级的邀请开办讲座,进行专题授课等,学校将给予高报酬。

(5)学校给每个层级的教师相应的层级津贴。

4、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和首席教师脱离教学岗位的,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自然取消。

注:本指导意见参考了《2010年郑州市名师评选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在2007年12月校行政会通过的《郑州七中名师评选方案》的基础上,补充修订而成,具体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和教科室配套制定。

                                                      2010年12月

                                                       郑州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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