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树人外国语 > 行政管理 > 规章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制度(试 行)
责编:行政栏目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26  阅读次数: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及时吸收采纳外地、外校在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教研科研、班级管理特色等方面的信息、经验、方法,提高外出培训学习的效果,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指令学习培训的文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参加学习人员。
2.学校高度重视和支持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定期派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科研,观摩研讨、听课交流、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教师发展中心派教师外出参加学习。
3.七中老校的教育教学交流会及其他教学活动。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文件通知:由教育局下发的培训学习文件,按照学校公文处理流程--根据领导批示流转关联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参加培训的教师根据上级文件通知,需安排好培训期间的课程及其他工作,填写《树人外国语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记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签字--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校长审批同意后--结合部门安排好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凭《树人外国语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和文件通知--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依据《树人外国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试行》请假流程。
三、培训学习及考察返校后的工作
1.销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归来返校后到校办公室及时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归来的教师,须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交教师发展中心,后期(上传学校网站),并将有关资料(学习通知、学习资料、照片等)带回学校,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3.学校利用行政会议、教师会议、教研组、集体备课等活动的机会,由参加学习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传递外出学习培训获取的信息、经验、方法,汇报自己的感悟,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建议,使学习培训的效应达到最大化。
4.报销:外出学习培训的费用,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财务规定流程报销。
四、参加培训学习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培训教师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应根据文件、通知精神,提前准备,按时到达培训地点。
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从事私人活动,凡无故缺席,作旷工论处
3.认真听课、积极参加研讨、交流、参观等各项活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好详细的学习笔记。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学习通知、学习资料、照片、学习心得等)带回学校,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郑州市树人外国语中学
                                       2016年10月26
Copyright©郑州市树人外国语中学 校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24号 联系电话:0371-55372091 E-mail:zzsrwgy@163.com